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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这样的行政干预叫好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为这样的行政干预叫好
作者:陈鲁峰 文章来源: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3-12 7:58:02
        日前,山东省为推进素质教育再出重拳,明文规定:从2008年入学的新生开始,全省普通高中在二年级末以前不得安排学生分科。如因过早分科造成学生不能通过学业水平考试影响毕业的,由学校负责,并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。

  笔者为山东省这一行政干预学生分科的规定叫好!

  长久以来,普通高中学生分科问题一直困扰着办学者、学生与家长:早分科,有利于学生集中时间与精力学好高考科目内容,但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;晚分科,则担心学生在未来的高考竞争中功亏一篑。尤其近年来,在高考“指挥棒”的指引下,各地学校为了提升升学率纷纷将分科时间一再提前,甚至出现了高中一入学就强令学生分科的极端情况。长此以往,学生的知识面将被窄化,学习兴趣也在弱化,还会影响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。过早分科,会导致终身学习与信息社会背景下的高中生必备的能力、素养的删减,不利于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。

  普通高中属于基础教育阶段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为成长奠定基础,是其主要任务。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,开足开全课程,特别是按照要求开好技术、艺术、体育与健康、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等课程,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应有之义。鉴于以往某些学校过早分科导致技术、艺术、体育与健康、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等课程被严重压缩空间的教训,山东省出台政策,要求全省“齐步走”,统一规定“普通高中在二年级末以前不得安排学生分科”,是对某些教育行政部门、学校以往单纯追求升学率的办学行为的一种积极矫正与规范。

  值得关注的是,为了落实这一规定,山东省尤其明确了惩罚措施,实施“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”,进一步明确了校长在落实该项规定中的主体地位。这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与核心。能否按照上级的精神与要求,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一规定,是对校长自身素质的一种考验。当前,加强对校长队伍的培训,引领他们全面反思与审视自己的办学理念与行为,督促某些校长走出应试教育误区,切实消除“学生分科越早越好”的错误认识,引导广大教师、学生与家长理解为学生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环境的重要性,强化校长在推进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进程中的自觉、自主、自能、自为意识,充分发挥好他们的主体效应,从而引领学校、教师走出一条低耗高效的素质教育之路,显得尤为迫切!

  对山东省的规定,有的校长心有疑问:学生分科“一刀切”、“齐步走”会不会导致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丧失?会不会导致学校特色的丧失?其实,设置高中学生分科的时间下限,并非取消高中学校办学的自主权,而是引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办学,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办学,最大限度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不受应试教育观念、急功近利倾向、世俗思维指向的影响,为某些学校走出单一应试格局,开创并发展自己学校的特色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。

  总之,山东省以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为契机,以规范办学行为为突破口,通过行政方式干预学生分科时间,为应试教育“高烧”降降温,泼泼冷水,有利于引导学校按照教育规律办学,有利于指导学生全面夯实基础素养,有利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的课程改革,也有利于扎实推进素质教育。这也是教育行政部门履行自身职责的体现。我们需要这样的行政干预,并为这样的行政干预叫好。

文章录入:有志之士    责任编辑:有志之士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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